路徑 : 服務介紹 > 最新消息

2021-09-30 00:55 聯合報 / 王順民/文化大學社會福利所教授(新北市)
 
台大研究證實,有長照需求的家庭中,已婚女兒的勞參率比已婚兒子低15%。本報資料照片
 
學者研究二○○八到二○一九年間的財稅資料,發現聘看護工的長照家庭,家內已婚女性勞參率比已婚男性低一成五,推論照顧父母的負擔,是拉低女性勞參率主因。

「長照」之於「勞參率」的可能掛鉤,要有整全與多層次的不同考察。單就政策規範層次看,已婚女性因要照顧家中長者,致女性勞參率降低,是屬性別平等、職涯發展、家庭運作、長期照顧、勞動參與、老人福利,或是國家整體發展的議題?這顯示一種跨域整合觀點與照顧管理機制,是必要且迫切的;否則,任何單一、殘補的應對措施,只是讓這些議題進一步加乘惡化,且演變成公共事務的難題。

研究是聚焦家中聘有移工的已婚兩性,就其各自勞動參與情形析論,在已婚兩性角色扮演裡,女性有媳婦或女兒的不同角色,也不單只有短期留停或離職中斷的收入議題,而是該項經濟安全保障課題,更會進一步展延至生理、心理、社會、認知、文化等環環相扣與層層堆疊的滾動影響。換言之,影響勞參率的經濟安全需求,宜有不同需求層次的更多關照,否則,長照之於勞參率的關聯,只會加深來自於結構性限制的女性多重性壓迫。

台灣二○二○年女性勞參率,在廿五到廿九歲達到高峰的九十點四七%,此後女性因為婚育,勞參率降到八成多,四十到四十四歲再降至七成六,五十五到五十九歲更只剩下四成四。從中固然可窺見長照工作可能是阻礙因素,但是從長照社會,到長照分工、責任、素養及其布建,任何一個失落環節,其所涉及到婚姻關係、就業勞動、家庭動力、文化主義等不同內涵屬性的「女性」,經常被視為主要、優先及替代的長照人力,這才是該議題的癥結所在。

因此,需要被顛覆或翻轉的,不僅止於制度措施的變革作為,而是如何藉由長照假的規畫推廣,以深究家庭支持、人力效益、勞動成本、社會代價等結構性環境,遑論現行居家服務運作,更是有「不知用、不會用、不想用、不敢用、不能用、不夠用、不好用」的諸多限制,以至於讓女性必須承受最後一哩路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