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資遣通報
- 1.已線上辦理資遣通報,還需另通報就業服務中心嗎?
- 2.聘用外國人身份,資遣時需要通報嗎?
- 3.資遣通報應該如何辦理呢?
- 4.公司資遣1人也要通報嗎?
- 5.有關98年3月30日北市勞三字第09830595100號函資遣通報
- 6.資遣通報表格內的保險證字號為勞保證號或是就業保險證號?
- 7.我(資方、事業單位)資遣員工,請問應該注意那些勞動法規?
- 8.資遣通報未依法辦理,會不會處罰?
- 9.聽說勞工局有線上申辦系統可以直接辦理資遣通報,我要怎麼申請?
- 10.資遣通報時間是否包括例假日?
- 11.勞工如到職未滿三個月,雇主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1條各款情形資遣時,是否須依法在10天前辦理通報?
- 12.如果公司辦理資遣通報後又決定要留用員工,應該怎麼辦?
- 13.資遣通報通報當地主管機關,是指公司登記地嗎?
- 14.逾期未辦理資遣通報依據就業服務法第6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之標準何在?
- 15.勞工局的線上申辦系統有問題時,我應該怎麼辦理通報?
- 16.員工到職不到10天,無法依規定離職前10日資遣通報,應如何處理?是否會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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