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9.什麼情況下可以不用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
自94年7月1勞退新制實施後,雇主應為選擇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制度及選擇適用勞退新制但保留舊制年資之勞工,繼續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所以,凡是具有上述情形之事業單位均應立即依法辦理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當事業單位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13條之規定,採用結清年資方式或者事業單位沒有適用舊制員工的情況時,就可以不用設立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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