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28.失業給付適用條件、對象與應備文件?

一、適用條件及對象:
1.15歲以上、65歲以下之本國籍被保險人(即受僱於各公民營事業單位之員工)。
2.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
3.於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以工會名義加入勞保者無累計就業保險年資)。
4.需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5.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天內未能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者。
二、應備文件:
1.離職證明書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影本(須註明離職原因、申請人姓名、投保單位名稱、公司章)。
2.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正背面影本。
3.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款簿封面影本。
三、申請方式:申請人請親自持相關證明文件向各就業服務站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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