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1.「雇主聘僱外籍工作者入國通報」須向哪個單位提出申請?如何辦理?

1. 雇主親自或委託仲介公司親洽勞工局移工諮詢服務中心櫃臺辦理(地址: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永樂市場5樓;電話:2550-2151),受理時間: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中午休息】)。 2. 檢附文件:(1)外籍工作者名冊(需貼移工2吋照片)2份。(2)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1份。(3)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1份(以上所檢附文件必須以正本)。如係委託需附委託書。 3. 現場受理並開具「雇主聘僱外籍工作者入國通報受理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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