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2.為什麼勞工局突然大量清查?為何不先篩選有舊制年資勞工之公司名單?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98年11月25日函請各地方政府執行「加強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查核計畫」,其查核之事業單位名單係由勞工委員會提供,此份名單係為94年7月1日勞退新制施行前已有勞工投保勞保之單位,當時即應依法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惟迄今尚未依法辦理者,又渠等事業單位於94年7月1日前僱用之勞工,目前是否已離職或結清年資,本局無法自行調查,因此必須請各事業單位陳述意見並提供相關文件,俾憑查核。

我要發問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