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12.如現已無雇用勞工,如何辦理退還賸餘款及註銷專戶?
一、請檢附下列資料,向勞工局辦理退還賸餘款及註銷專戶:
1.94年6月份及最近一期勞工保險名冊。
2.94年6月份勞工清冊(說明異動或結清等情況)。
3.勞工退休金、資遣費發放完畢證明及離職申請書影本。
4.無積欠勞工舊制退休金或資遣費之切結書正本。
5.最近1期勞工退休準備金對帳單影本。
二、本局網站(網址:www.bola.taipei.gov.tw)首頁之表單專區→點選勞工退休準備金→列印A05表單「退還勞工退休準備金申請書」,勾選「結清年資後退還勞工退休準備金」。
我要發問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