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11.如已依法結清年資完畢,如何辦理退還賸餘款及註銷專戶?
一、請檢附下列資料,向勞工局辦理退還賸餘款及註銷專戶:
1.94年6月份及最近一期勞工保險名冊。
2.94年6月份勞工清冊(說明異動或結清等情況)。
3.給付證明影本。
4.勞工退休金、資遣費發放完畢證明及離職申請書影本。
5.結清年資勞工清冊。
6.勞雇雙方合意結清年資協議書影本。
7.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核通過之會議紀錄。
8.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影本及勞工退休金新制提繳證明影本。
9.無積欠勞工舊制退休金或資遣費之切結書正本。
10.最近1期勞工退休準備金對帳單影本。
二、本局網站(網址:www.bola.taipei.gov.tw)首頁之表單專區→點選勞工退休準備金→列印A05表單「退還勞工退休準備金申請書」,勾選「結清年資後退還勞工退休準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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