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10.如已依法按月提撥,卻又收到催繳公文,如何處理?

請於陳述意見書中註明已按月依法提撥,並將陳述意見書傳真或郵寄至台北市勞工局(傳真號碼:8786-016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5樓勞工局第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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