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29.申請創業補助應具備哪些資格條件?

1. 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6個月以上。
2. 年滿20至65歲,持有本市核發之身障手冊或證明。
3. 具創業意願及工作能力。
4. 所創事業設立或變更負責人登記未超過1年。
5. 未曾領有政府發給與本辦法補助項目相同之創業補助。
6. 於申請時及補助期間內,均未擔任申請案外之營利事業負責人或有其他受僱情事。7. 每人終身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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