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4.勞工健康檢查之規範為何?

(一)一般健康檢查
1、新進員工任職前需實施「一般體格檢查」,在職勞工任職中要做「一般健康檢查」。
2、一般健康檢查的實施頻率: 65 歲以上者,每年檢查一次 40 歲以上未滿65 歲,3 年檢查一次未滿40 歲者,5 年檢查一次上述健康檢查紀錄至少保存10 年
(二)特殊作業健康檢查高溫、噪音、游離輻射、異常氣壓、鉛、四烷基鉛、粉塵、有機溶劑、特定化學物質等有特別危害健康之作業,雇主需為該等作業勞工實施「特殊作業健康檢查」,檢查頻率每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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