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8.裁判費、生活費用需繳還嗎?規定為何?不繳還者會如何呢?

每一審裁判費非由申請人負擔者,應於獲償或法院發還後十五日內繳還。終審判決確定,事業單位(雇主)應給付當事人爭議期間工資者,應於受領給付後三十日內,將原領生活費用繳還。經通知限期繳還仍不繳還者,由勞工局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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