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1.臺北市勞工權益基金的訴訟補助項目有那些?

依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第五條規定,本基金之資金用途為:一、補助勞工因雇主之不當解僱、發生職業災害及其他重大之勞資爭議案件所需之訴訟費用及訴訟期間之生活費用。二、補助勞工因關廠歇業之勞資爭議案件所需之訴訟費用。所以本基金補助項目共計有訴訟費用(包含裁判費、強制執行之執行費及律師費)及生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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